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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0月30日,国家地震局刘英勇、卫一清等局级领导在木犀地河边木板棚召开“京津唐地区震情分析会商会”,孙威在会上再次预报上述震情。但是会议结束时,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室负责人否定了孙威的再次预报,宣布上报国务院的“会议记要”是:京津唐地区今冬明春没有大于6级地震,京东南天津、宝坻一带没有大于5级地震。然而事实恰恰相反:1976年11月7日02点04分,四川盐源泉西北川滇藏交界一带发生了6.9级地震;11月15日21点53分,天津宁河发生6.9级地震,天津市第二毛纺厂正在交接班的工人全部遇难!老百姓气愤地喊着,明明知道有地震还对老百姓保密,一气之下砸了天津市地震局的牌子,还把砸坏的牌子倒挂在原地示众。
更可愤的是,一如唐山大地震后,国家地震局没有在任何文字材料上留下有多人曾预报过这次地震的痕迹,此次,国家地震局再次向上级和公众隐藏了许多地震预测实践研究者曾准确预报过这次地震的资料。国家地震局每一次漏报地震致灾后,甚至在地震系统内部坚持“地震当代能够预测”的地震预测专家或民间地震预测专家提出了正确的预测而且被新发生的地震所证实后,仍多次向公众隐瞒真实的情况,使“地震当代无法预测”的谬论能够维持下去,以便保护他们能免受受问责。
6、国家地震局曾肯定孙威研制发明的地震前兆监测仪器的先进性,后却因私利而拒绝推广应用。
1977年2月16日,国家地震局下达005号文件称∶“今年一月我局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土地电、土地应力测报地震经验交流会,在这次会上包钢设计院地震组介绍了地应力测报地震的经验,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会议建议建议在重点地震监视区扩大试验,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为此组建试验小组,并邀你单位孙威同志参加此项工作……。”
1977年3月28日,国家地震局下达052号文件进一步称∶“今年一月我局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土地电、土地应力测报地震经验交流会。会议认为包钢设计院研制的简易地应力仪通过前阶段实践有预报大震临震的苗头,有必要选择一些重点地区〔京津唐渤张、苏鲁皖、冀蒙晋交界地区〕进行观测试验。……试验费用……,由局群测群防经费中开支。”并明确规定,筹建29个试验点,以国家地震局文件的形式,正式立项。 在书稿中,孙威强调指出∶“这是对我发明的‘包头应力’的肯定,是对我们1976年多次成功预报地震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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